案 由: 罗菊芳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当事人: 罗菊芳
行政处理:依据《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球探体育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罗菊芳作出罚款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法律依据:2021年7月12日,卓本德在资阳市中心城区车城大道三段三贤广场占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违反了《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球探体育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资阳市中心城区市容和球探体育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卓本德作出罚款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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