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 资阳首例养老诈骗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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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上午,安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朱某某、李某、廖某某、蒋某某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自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资阳宣判的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 2021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朱某某、李某、廖某某、蒋某某等人驾车到安岳县、乐至县、资中县的部分乡镇,到不同农户家中谎称是燃气设备公司员工,受公司统一安排检查村民天然气管道,并为村民安装燃气泄漏探测警报器。骗取村民信任后,以200元至390元不等的价格安装“天然气报警器”,骗得64名受害人共计24490元,其中,46名受害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 被告人朱某某、李某、廖某某、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四名被告人骗取老年人财物,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本次庭审邀请部分老年人代表到场参与旁听,并发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手册。主审法官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向老年人讲解了养老诈骗常见套路和预防对策,提示老年人切勿轻信他人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的宣传噱头,给老年人上了一堂生动的防骗法治课。 庭审结束后,安岳法院分别在资中县马鞍镇、乐至县东山镇举行受害人经济损失发还仪式,至此,本案所有受害人的损失均已挽回并全部发还。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治理,安岳法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送司法建议1份,建议搭建防诈平台,加强对燃气用户的防诈知识宣传,畅通举报渠道,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来源:安岳法院
编辑:宋萍
审核:钟小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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