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蓝光公园学府7栋顶楼违建 |
来信时间 | 2021-09-16 20:37:56 |
来信人 | 蒋** |
信件内容 | 去年就向你们反映了蓝光7栋顶楼违建情况,你们除了下达了一个通知书,还有后续跟进吗?听领居说顶楼业主依然继续在修建,请问你们准备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
答复部门 |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1-10-18 09:32:16 |
答复内容 | 蒋女士,你好!你反映“蓝光公园学府7栋顶楼违建”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蓝光公园学府小区位置位于资阳城东新区纬四路与希望大道交汇处,由资阳市川绵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二、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队员多次联系物业一同现场勘查。经查,现场无工人施工建设,且楼顶建筑外观与小区楼房外墙立面色调统一无明显差别。 2021年7月30日约谈该小区物业经理了解相关情况,物业经理表示其2020年7月以后才入职,在此之前楼顶建设就已经形成。入职后,该小区未出现新增楼顶搭建。据侧面了解到,楼顶建设是在业主接房前,由施工单位统一建好后交给楼顶业主。 执法队员白天、晚上多次上门调查了解情况,均未见到当事人。要求物业通知楼顶业主,均被电话告知在外地,无法回到小区现场。 已责令物业继续约谈楼顶业主。 三、下步措施 辖区执法队将持续跟进,约见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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