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合行家苑私建车篷 |
来信时间 | 2016-04-29 19:38:00 |
来信人 | 暂** |
信件内容 | 事岀无奈,想向尊敬的局长求助解惑:我们小区是娇子大道二段249号合行家苑,三周前,小区内多位业主在小区内公共用地上私建车篷,我及时向市城管及三贤城管反映咨询,答复为不能私建车篷,建了也会拆除,城管当时也阻止了车篷的搭建,我也没了搭车篷的想法。一周前,那几位私建车篷的业主又在施工,我多次向市城管及三贤城管反映,但收效甚微,现在小区内已新搭建车篷(位)7个。市城管叫我向三贤城管反映,三贤城管答复:已向雁江合作银行发函,合作银行会处理。截至今日,合行未向业主公布任何处理方法及措施。在此有几个问题想向局长请教:1、拆除违章建筑是由单位拆除还是由城管依法拆除?2、以单位名义是否可以私建车篷?3、单位是否可以介入小区事务?并对业主私䢖车蓬的民事行为负责?4、小区内的私建车篷是否会依法拆除?拆除会用多少时间?现小区内还有5个位置可建车篷,不然我也去搭一个?现在小区内车辆停放是一个严峻的问题,搭建了车篷的没车也不好去停(得罪人嘛),自己又找不到位置停放!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的工作秩序,每天都担心找不到停车位,小区矛盾也在激发,甚至有人说找不到停车位就停在小区大门口。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面对自身权益遭受到的侵害,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只好向尊敬的局长求助,打扰了! |
答复部门 |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16-06-01 23:56:00 |
答复内容 | 暂无名先生: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局收到你在局长信箱上反映“合行家苑私建车篷”的情况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安排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民所反映的小区系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90年代修建的集资房,现有住户56户。由于小区内未修建车库等配套设施,因停放车辆需要,部分业主陆续违规占用小区通道及沿绿化带搭建车棚,造成小区秩序混乱,业主间矛盾日益尖锐。 二、所做工作 我局城管执法支队三贤祠大队2016年4月接到违建举报电话后即到合行家苑小区现场调查,向正在搭建车棚的刘某发送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鉴于该小区属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的集资房,三贤祠大队及时向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通报违建相关情况,送达《关于制止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合行家苑小区违法建设问题的函》,要求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按照市政府“十大专项整治”精神及《物管条例》等法规,加强合行家苑的管理,协助整治违法建设,防止类似情况蔓延。 三、下步打算 (一)由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尽快召集小区业主开会议,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商讨小区业主停车困难及小区统一管理的的问题。 (二)征求小区业主对统一搭建车棚及小区车辆停放的意见后,进行统一整治。 (三)三贤祠大队将在督促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对合行家苑小区加强管理和整治的基础上,对违建车棚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由于你没留下联系方式,我局无法与你直接沟通。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城管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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