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小区底楼住户违章搭建 |
来信时间 | 2022-06-14 22:06:38 |
来信人 | 查** |
信件内容 | 中学路5号小区一单元一楼住户搭棚子 |
答复部门 |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2-06-27 16:13:41 |
答复内容 | 查建友(先生): 你连续反映“中学路5号1单元1楼占用国有土地搭棚”的问题后,我高度重视,赓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前期中学路5号小区院内存在小区居民赵某用简易木板搭建面积约5平方米的棚子,用来供小区老年人日常休闲坐歇。由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由桥亭子社区主导,经桥亭子社区与小区居民反复协商沟通,将原有两个小区合并为一个小区,原居民对此存在异意,产生一定问题和矛盾,市城管支队资溪执法大队前期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已按相关程序将该棚拆除。近期,当事人赵某又以小区改造后,老年人没有地方进行日常休闲坐歇为由,在原地再用木板搭棚,信访人反映中学路5号1单元1楼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搭棚的情况属实。 二、处置情况 前期,执法人员已于中学路5号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的时候将该小区违法搭建全部拆除,近期执法执法人员多次到中学路5号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赵某某又用木板搭棚供小区老年人歇脚。6月20日下午,我单位依法向搭建当事人赵某留置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月27日,当事人赵某向桥亭子社区讲明为小区老年人歇脚要保留一些空间的情况,申请在拆除该棚后设置伸缩棚,目前该事宜正在协调处理中。市城管支队资溪执法大队再次建议桥亭子社区尽快协调好小区居民双方,达成合理谅解共识。 三、沟通情况 执法人员已于6月27日15:15就处置问题及当事人拟安装伸缩棚进行整改的情况与信访人沟通解释,信访人表示理解和感谢。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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