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未批先建广告牌的举报 |
来信时间 | 2020-08-05 19:39:23 |
来信人 | 杨** |
信件内容 | 感谢城管局和城管执法大队相关同志辛苦上门核实,在前一封《关于违法广告牌、店招的举报》的举报信中,我的表达可能不够清晰,位于资阳市雁江区狮子路天宇市场后门慕思床垫四楼的忆尚空间装饰公司在2018年,2019年因违规未批先建,违规设置店招的问题已经向城管局进行过反应,但该公司以拖延或以其他方式,迟迟并未拆除。本人通过各种渠道已查询过该企业的墙体外广告并未向你局和其他任何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资阳市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市城市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包括(六)擅自设置招牌的。城管局上门宣讲相关政策,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已经持续两年,前一封回信中未见城管局对该行为进行任何处罚,请依照管理办法之规定,不仅应限期整改,并应对该企业的未批先建,擅自设置违规店招的行为开具行政处罚通知书。 |
答复部门 | 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0-08-24 18:08:05 |
答复内容 | 杨女士,你好!你反映“关于未批先建广告牌的举报”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位于狮子路天宇市场的忆尚空间装饰公司在装修期间,擅自将店招装修超出墙体,存在安全隐患。反映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核实情况后,向该装饰公司负责人宣讲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店招。经反复协调沟通后,当事人承诺自行拆除超出墙体的店招。 8月14日,执法人员巡查回访,该店已拆除该店招。执法人员将加强对户外广告店招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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